有關試辦加班餘數合併計算說明:
(一)期程至113年12月31日止。
(二)適用對象:職員(含公務人員、技工、工友)、團員、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(助理)、兼任行政職務教師。
(三)加班餘數合併規則:
1、同一月份之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得合併計算,加班餘數合併計算至「時」,並按月結算。當月經合併後未滿1小時之餘數不再計算,至不同月份之加班未滿1小時之餘數不得合併計算。
2、加班時數及餘數之採計,須符合差勤系統之加班申請及加班刷卡刷到退記錄兩者一致。操作登錄差勤系統進行加班之申請時,務必下拉選單點選「連續性」。
重申本校差勤管理要點加班規定,如因業務需要留校加班者,應依規定事先上網辦理加班申請,並刷卡登錄加班刷到退記錄。以全日上滿8 小時,半日上班滿4 小時之指派工作超時為加班時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