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簡任(派)非主管人員比照主管職務核 給職務加給,請確實依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9條第3項 規定辦理
有關簡任(派)非主管人員比照主管職務核 給職務加給,請確實依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9條第3項 規定辦理
1020007657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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