擬任(現職)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、領用中國大陸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
擬任(現職)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、領用中國大陸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
教育部114年3月27日臺教人(二)字第1140034231號(大陸委員會114年3月26日陸法字第1140400280號函)
教育部114年2月24日臺教人(二)字第1140020850號(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2月21日總處培字第11400122231號函、大陸委員會114年2月21日陸法字第1140400171號函)
教育部114年2月21日臺教人(二)字第1144200546號
教育部114年2月21日臺教人(二)字第1140020107號
教育部114年2月19日臺教人(二)字第1144200522B號(銓敘部114年2月19日部法三字第11457913981號函)